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教育廳 關于開展2018年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進一步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引導職業(yè)院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激勵職教系統(tǒng)廣大教職工投身教學實踐,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根據(jù)國務院頒布的《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甘肅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甘肅省教學成果獎勵試行辦法》的有關要求,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決定開展2018年全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表彰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名額
本次職業(yè)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范圍是:在全省職業(yè)學校從事職業(yè)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干部。成果應針對目前職業(yè)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解決辦法,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zhì)量、實現(xiàn)培養(yǎng)目標產(chǎn)生明顯效果和推廣價值。
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和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各校申報總項數(shù)不得超過12項,其余高職院校各校申報總項數(shù)不超過10項;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牽頭實施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蘭州市、金昌市、嘉峪關市、臨夏州、甘南州各自申報總項數(shù)不得超過10項,其它市(州)各自申報總項數(shù)不得超過20項;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各校申報總項數(shù)不得超過5項。
本次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設置一等獎18項、二等獎42項,總計60項。
二、評選條件
(一)申報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成果一般經(jīng)過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成果為教材(包括電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從正式出版的時間開始計算。截止時間為推薦2018年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時間。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學風,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直接承擔職業(yè)教育教學工作(含教學管理),一般要有連續(xù)三年以上從事職業(yè)教育教學工作的經(jīng)歷。高職院校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中職院校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單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
三、評選程序和評選要求
本次教學成果獎的評選推薦工作,堅持質(zhì)量第一,突出實踐性、創(chuàng)新性和導向性,堅持面向基層一線教師,鼓勵廣大教師立足本職,潛心鉆研,教書育人。評選推薦工作嚴格執(zhí)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市州和全省范圍內(nèi)進行三次公示。
(一)評選程序
1.學校推薦。擬申報成果由成果主持人向?qū)W校提出申請,學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成果進行評審,并在全校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學校以正式文件形式將推薦材料上報市州人社局、教育局。各學校推薦一等獎的成果數(shù)量不能超過推薦名額總數(shù)的50%。
2.市州推薦。擬申報成果在學校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市州人社局、教育局。市州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專家對學校申報成果進行評審,并在市州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市州人社局、教育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將推薦材料聯(lián)合上報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州推薦一等獎的成果數(shù)量不能超過推薦名額總數(shù)的50%。
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高職院校的推薦材料由各單位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3.省級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報的推薦成果組織評審委員會通過網(wǎng)絡初評和會議評審進行審核,提出擬表彰成果名單。評審委員會投票須有五分之四以上評審委員會委員參加投票方有效。一等獎、二等獎須有參加投票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確定名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擬表彰成果名單,報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議確定后,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官方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表彰成果。
(二)評選要求
1.推薦單位在推薦中要統(tǒng)籌兼顧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成果,擇優(yōu)推薦。凡權屬有異議的成果,在異議處理完畢以前,不得申報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已經(jīng)獲得過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成果,在內(nèi)容相同而沒有特別創(chuàng)新的情況下不得再次申報。
2.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須是成果的主要實際參與者,嚴防弄虛作假。每項成果完成人限制在10人以內(nèi)。其中,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一項成果?,F(xiàn)任學校領導作為成果第一完成人申報數(shù)量應控制在本校推薦限額的30%以內(nèi)。
3.推薦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須提交《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反映成果的總結(jié)、成果簡介(不超過600字)各一式一份;申報成果如為教材,須提交樣書(一式兩本或兩套)。
提交與上述紙質(zhì)材料(教材樣書除外)內(nèi)容完全一致的電子材料,所有材料及其附件一律提交到本校網(wǎng)站的教學成果獎獎勵專欄以供授權評審,材料均由申報學校負責審核。材料填寫要求請參照教育部網(wǎng)站的教學成果獎勵專欄。
申報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的成果,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教學成果鑒定書(或驗收證明)、反映成果的視頻光盤(播放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各一份。
4.2016年1月1日后通過?。ú浚┘壖坝嘘P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鑒定或驗收的教學成果,推薦單位可不再進行重復性的鑒定,但須將有關的鑒定書或驗收證明按要求上報。
四、獎勵辦法
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lián)合進行表彰,對獲得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給予獎勵,同時頒發(fā)榮譽證書。獲獎成果應當記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績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增薪的重要依據(jù)。
五、進度安排
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聯(lián)合印發(fā)評選通知。2018年4月5日前,由學校、市(州)自下而上逐級進行審核推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和《<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填報事宜的說明》要求,將《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反映該成果的總結(jié)、成果簡介、成果鑒定書(或驗收證明)、反映成果的視頻光盤、推薦成果公示材料(網(wǎng)絡截圖或公示現(xiàn)場照片)、公示結(jié)果報告和《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匯總表》、《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聯(lián)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電子版同時發(fā)送至gszyjy2****@126.com電子郵箱。
六、組織領導
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聯(lián)合成立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成果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成果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
聯(lián)系人:張 昱 聯(lián)系電話:****
附件:1.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
3.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
4.《<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填報事 宜的說明》
5.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聯(lián)系表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教育廳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一、領導小組
組 長:王海燕 省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李 杰 省人社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公務員局局長
王光亞 省教育廳副廳長
成 員:薛立平 省公務員局副局長
朱泓霖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處長
李常鋒 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長
候洪雷 省教育廳人事處調(diào)研員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王光亞 省教育廳副廳長
副主任:薛立平 省公務員局副局長
李常鋒 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長
成 員:朱泓霖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處長
賈濟云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副處長
魏 萍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調(diào)研員
孫祥寧 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副處長
黃劍鋒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干部
劉 源 省公務員局考核獎懲處主任科員
李 杰 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主任科員
附件2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推薦成果名稱 | 成果主要完成人 | 成果主要完成單位 | 所屬一級學科門類 | 所屬二級學科類 | 學校成果獎專欄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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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
成 果 名 稱
成果主要完成人
成果主要完成單位
推 薦 等 級 建 議
推薦單位名稱及蓋章
推 薦 時 間 年 月 日
成 果 科 類
代 碼 □□□□□□
序 號 □□□□□□
編 號
甘 肅 省 教 育 廳 制
一、 成 果 簡 介
成 果 曾 獲 獎 勵 情 況 | 獲 獎 時 間 | 獲 獎 種 類 | 獲 獎 等 級 | 獎金數(shù)額 (元) | 授 獎 部 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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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起止時間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
主 題 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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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果簡介及主要解決的教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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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解決教學問題的方法 | ||||||
3.成果的創(chuàng)新點 | ||||||
4.成果的推廣應用效果 | ||||||
二、主要完成人情況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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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 后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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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加 工 作 時 間 | 年 月 | 教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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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職 稱 |
| 現(xiàn) 任 黨 政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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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 聯(lián) 系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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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從事工 作及專長 |
| 電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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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 政 編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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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 受何獎勵 |
| |||
主
要
貢
獻 | 本 人 簽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況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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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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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加 工 作 時 間 | 年 月 | 教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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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職 稱 |
| 現(xiàn) 任 黨 政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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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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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從事工 作及專長 |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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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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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 受何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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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貢
獻 | 本 人 簽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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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完成單位情況
第一完成 單位名稱 |
| 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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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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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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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主
要
貢
獻 |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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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單位情況
第( )完 成單位名稱 |
| 主管部門 |
| |
聯(lián) 系 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傳 真 |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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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主
要
貢
獻 |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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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薦、評審意見
推 薦 意 見 |
推薦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評 審 意 見 |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主任 簽字: 年 月 日 | |
審 批 意 見 |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蓋章
年 月 日 |
甘肅省教育廳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
填報事宜的說明
《甘肅省職業(yè)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是教學成果獎申請、推薦、評審、批準的主要依據(jù),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格式、欄目及所列標題如實、全面填寫。
一、封面
(一)成果名稱:應準確、簡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內(nèi)容和特征,字數(shù)(含符號)不超過35個漢字。教學成果如為教材,在成果名稱后加寫(教材)。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成果主要完成單位:集體完成的成果,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按照其貢獻大小從左至右或從上到下順序排列。
(三)推薦等級建議:不填。
(四)推薦單位:指各學院、各單位。
(五)推薦時間:應為推薦單位決定推薦的時間。
(六)成果所屬科類:按下條成果所屬科類代碼中的規(guī)范要求填寫。
(七)代碼:組成形式為:abcdef,其中:
ab:成果所屬科類代碼:哲學—01,經(jīng)濟學—02,法學—03,教育學—04,文學—05,歷史學—06,理學—07,工學—08,農(nóng)學—09,醫(yī)學—10,管理學—11,軍事學-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質(zhì)教育、評估、教育技術研究與應用等)—13,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質(zhì)教育、評估、教育技術研究與應用等)—14。
*科類代碼(規(guī)范)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的學科代碼(規(guī)范)一致。填寫科類代碼一般應按成果所屬學科歸類。
c:成果完成人為一個人填1,兩個人填2,三個人填3,四個人填4,五個人填5,其他填0。
d:成果屬普通教育填1,繼續(xù)教育填2,其他填0。
e:成果屬高等職業(yè)教育填1,中等職業(yè)教育填2,其他填0。
f:成果內(nèi)容屬教書育人填1,教學改革填2,教學建設填3,教學管理填4,其他填0。
*填寫編碼時,不得少填、多填或錯位填寫,若編碼中某一項無法填寫,請在這一位填W。
(八)序號:不填
(九)編號:不填
二、成果簡介
(一)成果曾獲獎勵情況:指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設立的教學獎勵;經(jīng)登記常設的社會力量設立的教學獎勵,但不包括商業(yè)性的獎勵。
(二)成果起止時間:起始時間指立項研究、開始研制日期;完成時間指成果開始實施(包括試行)或通過驗收、鑒定的日期。
(三)主題詞:按《國家漢語主題詞表》填寫3至7個與推薦成果內(nèi)容密切相關的主題詞,每個詞語間應加“;”號。
(四)成果簡介及主要解決的教學問題:對成果內(nèi)容概述及其主要解決的教學問題。字數(shù)一般不超過500個漢字。
(五)成果解決教學問題的方法:具體指出成果解決問題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數(shù)一般不超過600字。
(六)成果的創(chuàng)新點:是成果在創(chuàng)新性方面的歸納與提煉,字數(shù)不超過400個漢字。
(七)成果的推廣應用效果:就成果的應用、推廣情況及實際效果進行闡述。
三、主要完成人情況
(一)主要完成人情況,是核實推薦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備獲獎條件的依據(jù),應按表格要求逐項填寫。
(二)主要貢獻:應在欄目內(nèi)如實地寫明該完成人對本成果做出的貢獻。
四、主要完成單位情況
(一)主要完成單位情況,是核實推薦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單位是否具備獲獎條件的依據(jù),應準確無誤,并在單位名稱欄內(nèi)加蓋成果完成單位公章。單位是指學校或其它法人單位。
(二)主要貢獻:應在欄目內(nèi)如實地寫明該完成單位對本成果做出的貢獻。
五、推薦意見
推薦意見:由推薦單位填寫。內(nèi)容包括:根據(jù)成果創(chuàng)新性特點、水平和應用情況并參照相應獎勵等級標準寫明推薦理由和結(jié)論性意見;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六、其他
(一)《推薦書》等書寫、打印格式:
1.《推薦書》紙張一律用A4紙,豎裝,兩面印刷。文字及圖表應限定在高245毫米、寬170毫米的規(guī)格內(nèi)排印,左邊為裝訂邊,寬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內(nèi)容所用字型應不小于5號字。
2.《推薦書》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也可填好后復印或用計算機錄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貼代填。需簽字、蓋章處打印或復印無效。表中各項目均不要另附紙。
3.《推薦書》指定附件備齊后應合裝成冊(用軟皮平裝),以便于評審時閱讀。其規(guī)格大小應與推薦書一致,但不要和《推薦書》正文表格裝訂在一起;首頁應為附件目錄,不要加其他封面。
(二)上報材料要用厚牛皮紙袋裝好。每袋限裝一項成果的材料,并將《推薦書》封面(復印件)和袋內(nèi)材料明細表分別貼于袋的兩面。
附件5
評選工作聯(lián)系表
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評選工作機構(gòu) | 姓 名 | 職 務 | 辦公電話 | 傳 真 | 手 機 | 電子郵箱 | 微信 | |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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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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